关注!江岸区商品住房“换新购”活动来了
为促进辖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
加大江岸区商品住房
“以旧换新”的认知度与参与度
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
“以小换大”“以旧换新”
促进江岸区房地产市场
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
2024年11月2日(周六)
上午9:00-10:40
江岸区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推介会
在滨江云城营销中心一楼启幕
更多“好房子”等您换新
为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
江岸区发起“换新购”活动倡议
具体内容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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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动时间
2024年11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
二、参与对象
(一)有意愿出售武汉市中心城区旧房(商品住房)并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住房(注:均为新建商品住房,下同)的居民个人。
(二)江岸区城建、万科、越秀、龙湖等多个房地产一线品牌,推出越秀中交星汇园、绿城留香园、幸福时代大家、新希望D10天元、滨江云城、中建壹品汉芯公馆、龙湖清能天曜、万科云泊江岸等新建商品房项目房源。
(三)武汉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商品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提供中介服务。
三、活动流程
(一)报名参与:换房人可以通过贝壳找房APP或小程序、武汉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经纪机构门店,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登记。
(二)选购新房:换房人在参与“以旧换新”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选定意向房源,与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新房认购协议和二手房推售协议,换房人缴纳新房认购金锁定意向房源,并设置新房“锁房期”(30-60天)。
(三)出售旧房:换房人与武汉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,武汉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,优先推广旧房,对签署无忧换协议且成功通过武汉贝壳成功卖旧买新的换房人,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武汉贝壳给予现金补贴。
(四)完成新房交易(或退订):在“锁房期”内,换房人成功出售旧房的,按约定时限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买卖合同,享受开发企业“以旧换新”优惠活动;旧房未能出售的,换房人与开发企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,换房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四、政策支持
(一)按照武汉市《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,在武汉市新购新建商品住房,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,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全额补助优惠,认定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,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%补助优惠。全面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,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。(本《通知》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。我市已颁布政策内容和本《通知》不重复的可以叠加使用,和本《通知》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)
(二)按照江岸区《关于促进江岸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契税补助;经过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的购房者,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江岸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;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对于江岸辖区内,个人出售自有存量住房且用于“以旧换新”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,对其存量住房交易过程中缴纳的契税予以全额补助。(以上相关购房补助就高不就低,不重复享受)
五、活动优惠
(一)房地产开发企业
开发企业制定相应的“以旧换新”优惠方案(具体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)。
(二)武汉贝壳找房科技有限公司
1、通过线上线下聚焦,优先推广旧房,缩短旧房出售周期;
2、对成功卖旧买新的换房人给予现金补贴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《倡议书》配合武汉市《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、岸政办﹝2024﹞21号文,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。购买新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、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(含当日)期间内的才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。
江岸区以旧换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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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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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品 |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 江岸区融媒体中心
邮箱 | 784700485@qq.com